收藏本站收藏本站 联系申通商标联系申通商标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欢迎来到义乌市申通商标代理有限公司!
立即咨询热线:4008878860

申通商标智能查询系统1分钟出结果

4008878860

【申通商标】关于商标的专用权的那些事。

返回列表 作者:申通商标-汪奇 责任编辑: 文章出处: 查看手机网址
扫一扫!【申通商标】关于商标的专用权的那些事。扫一扫!
浏览:- 发布日期:2017-04-25 16:38:05

近来很多客户咨询商标的专用权,有些客户对商标被驳回感到很迷惑,下面申通商标(www.ywstsb.com)小编就来帮您解除疑惑!

某客户的商标被驳回,理由是商标中包含的“氧化镁”部分表明了指定商品的材料、工艺特点,而且容易引起消费者对产品品质的误认。

过去在做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时,也会遇到声明放弃部分专用权的情况。但究竟哪一部分可以声明放弃,哪些即使声明放弃了也不能成为商标核准注册的当然理由的情况

声明放弃商标部分内容的专用权是有限制的。有如下限制

1、违反了商标法禁止性规定的内容(商标法第10条),即使声明放弃专用权,商标整体也不能获得核准注册。

2、声明放弃的内容属于缺乏显著特征的内容(商标法第11条),但是该部分内容使用在指定的商品/服务上,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/服务的特点、品质、材料等造成误认的,即使声明放弃专用权,商标整体也不能获得核准注册。

3、商标中存在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的内容,即使声明放弃专用权,商标整体也不能获得核准注册。

对于客户的驳回复审,主要的撰写思路是说明指定使用的商品正是具备“氧化镁”的材质、工艺特点,不会引起误认。而且最好能提供证据展示给审查员看这些商品的图片,大多时候是客户生产的产品的照片。

粮草未动,商标先行


义乌申通商标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公司,拥有十多年丰富的商标注册经验,我们竭诚为您服务,欢迎前来咨询和办理。(义乌申通商标公司,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999号国贸大厦1209,0579-85428484)


我要评论:  
内 容:
(内容最多500个汉字,1000个字符)
验证码: 看不清?!
 

推荐阅读

    【本文标签】:义乌商标注册 义乌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 国际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商标查询 申通商标
    【责任编辑】:申通商标版权所有:http://www.ywstsb.com转载请注明出处

    相关常见问答

    最新资讯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