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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专利转让的受让人在专利转让时要注意哪些呢?-申通商标

2018-12-25 10:00:00 浏览:-

我们都知道,义乌专利转让的时候,转让人一般通过结合市场需求、考虑其市场价值等方式来获取最大收益。那么受让人在专利转让是要注意哪些呢?那么就让申通商标小编来与您说一说

专利1

授权未交费和下证书的专利区别:

授权未交费专利,就是专利获得了授权,但没有出证书,这个时候进行转让获得专利权,专利证书上的名字是可以更改的,也就是说,出来的证书是转让人的信息;而对于下证书专利,证书是无法改名的,只能在后续申请专利薄副本,表示自己获得了专利权;对于有些场合,下证书专利因为改不了证书名字,是无法使用的。

1.专利处于没有授权状态进行转让

这种情况,主要是发明专利或者是实用新型处于快授权的时候,受让人希望获得专利权,或者是申请权,然后在专利授权后,授权通知书上是转让人的名字,这时候进行转让,是存在风险的,一个就是专利不授权的风险,尽管补正或者审查意见明确暗示专利会授权,但没有出通知书,这个是不能确保授权的。

另一个就是,一旦授权进行了转让,因为新的受让人来不及进行费用减缴请求,往往导致后续的授权登记费(主要是第一年年费)特别高,有些得不偿失。所以,如果不是特别情况,不建议在这个状态进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操作。

2.出于营销目的专利权转让

有些受让人将专利获得后,进行标识,用于自身产品宣传,称之为专利产品。这种宣传,需要考虑专利的相关性,还有就是专利转让的时间,不应该是产品生产出来后进行,这个时机应该是产品研发阶段,还有就是需要关联性较强的技术转让。

在网络发达的今天,随着大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加强,一查询,估计就会露陷,得不偿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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